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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电子技术学校学生学习就业安置合同书
甲方:四川省巴中电子技术学校 乙方:(学生家长):
经甲乙双方协商,现就学生在校学习和毕业后就业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: 一、甲方职责: 1、甲方保证乙方在校期间有优良的学习环境、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、严格的管理制度及严谨的教育教学方法,同时负责乙方学生在校的食宿安排,督促学生通过2—3年的学习教育,成为一名合格的中专(职高)( )专业毕业生,并负责办理全国通用的中专(职高)毕业证书和有关技术等级证书。
2、乙方学生学习期满,经考试合格后,由甲方负责安置工作,月工资在600元以上。 3、甲方安置就业后,若乙方非自身原因造成失业的,必须主动与甲方电话联系才能保证在三年内实行跟踪服务;如果不是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失业,必须主动与甲方电话联系才能保证在一年之内无偿提供(差旅费用除外)再次就业机会。 4、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安置就业的,学校按规定退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。
5、乙方若因家庭贫困等特殊原因,需提前就业或实践,经本人申请,家长同意,甲方可为乙方保留学籍和学分,1-3年后乙方可回校继续学习。
二、乙方职责: 1、乙方负责全额缴纳学生在校学习的一切费用,并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,配合甲方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。 2、乙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认真学习,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尊师重教,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。 3、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,负责缴清每年的实习费。 4、乙方学生学习期满毕业后,需要安置的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缴清就业安置费500-800元(成都500元,省外600-800元),若学生或家长不愿由甲方安置的,不缴纳安置费用,责任由乙方自负。 5、乙方学生安置就业后,必须服从工作安排、吃苦耐劳,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如果擅自离岗或违反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被开除造成失业的,学校不予重新安置。 6、学生在校期间,学习不求进取,考试考核不合格,不遵纪守法,受到学校或执法部门处分的,学校不予安置就业。 7、乙方学生在校期间不听从教师管理,不服从学校有关规定,在校内外所造成的安全或违纪违法事故,概由乙方负责。
三、双方一经达成协议,乙方所交费用,甲方概不退还。
四、此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甲方(签章): 乙方(学生家长签字或盖章) 校方法人代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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